关于开展山东省博士创新站建设试点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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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青岛、潍坊、泰安、菏泽市科协、工商联,相关省级学会、商会、企事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高水平开放暨高质量招商引资大会精神,聚焦“夯实创新基础、优化创新生态”,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引育等工作,按照中国科协博士创新站建设试点要求,探索引导资源下沉的可持续工作机制,促进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新质生产力,经研究,山东省科协和山东省工商联决定开展山东省博士创新站(以下简称“博士创新站”)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山东省博士创新站以科技型企事业单位和青年博士(团队)为主体,以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中长期合作为特征,以产学研合作为纽带,形成建站单位和青年博士团队共同成长的科技创新服务载体,全面推动“科创中国”建设。

 二、基本条件

 (一)进入省级博士创新站培育期的基本条件

 1.山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态良好且有引进青年博士或团队需求,能够为博士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申请进入省级博士创新站培育期。

 2.进入省级博士创新站培育期后的3个月内,应与博士或博士团队就技术攻关、科技服务、管理咨询等方面签约达成正式合作。

 (二)推荐申报博士创新站的基本条件

 省级博士创新站培育期内的建站单位与博士或博士团队达成正式合作后,或直接满足以下条件的单位,可申请认定省级博士创新站。

 1.与至少一名博士或一个博士团队建立合作关系,研究领域应符合山东省战略性发展需要。

 2.山东省博士创新站引进的青年博士出生日期,应在1979年7月31日之后,且申请建站时,新引进的博士与建站单位无人事隶属关系。

 3.承担解决一个企业需求,组建一支研发服务团队,并承诺为企业培养一批技术人才。原则上每位博士领衔的山东省博士创新站不超过1家。

 三、推荐认定

 (一)博士创新站建设采取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申报的原则,通过山东省博士创新站工作平台在线填报注册申请资料(http://58.59.15.34:3200/token/login/RCYTH#/)。

 (二)各市科协、工商联等部门和省级学会、商会、省属企事业科协等相关单位,做为本地和本领域博士创新站的受理申报单位,负责受理审核进入博士创新站培育期申请,配合匹配青年博士(团队)资源和择优推荐参加建站认定等工作。

 (三)根据申报推荐情况,经博士创新站工作机制定期组织评审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博士创新站进行认定备案。

 四、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山东省博士创新站的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组织宣传动员和征集企业需求等工作。

 (二)请相关市科协、工商联,相关省级学会、商会、企事业单位科协及有关单位指导符合条件的建站单位通过山东省博士创新站服务平台进行注册,于2024年5月13日前通过山东省博士创新站工作平台完成首批进入培育期博士创新站审核工作,确定建站申报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博士创新站工作办公室。

 (三)博士创新站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接青年博士(团队)资源和建站试点日常联系、技术指导等工作。

联系人:

博士创新站工作办公室:仲国苗 0531-88693017

               于志鹏18953175025

省科协:冯  笑 0531-82073236

     吴  杰 0531-82073220

省工商联:张  剑0531-86097951

附件:1.山东省博士创新站建设试点管理办法(试行)   

    2.关于开展山东省博士创新站建设试点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4月7日

2024年4月11日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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