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通知】关于《济南市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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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政策解读

近日,济南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济南市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济南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明确重点任务和路线图。

《实施方案》提出开展“AI泉城”赋能行动,通过开展“1+311”系列活动,推动特色产品创新、优势产业突破和应用场景开放,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产业集聚并赋能于经济社会各领域,构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良好生态,实现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1”即开展一个“AI泉城”赋能行动,包括深度挖掘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征集解决方案、组织N对一精准对接、评选创新应用示范项目、评选优秀产品、评选优秀企业等系列活动,打造人工智能产业生态链。“3”即聚焦产业创新引领赋能、应用融合先导赋能、载体壮大提升赋能三个赋能方向。“11”即形成11类成果,即突破一批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培育一批人工智能领军企业、打造一批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建设一个人工智能岛、编制一系列人工智能产业地图及分析报告、开放一批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场景、形成一批人工智能解决方案资源池、评选一批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一个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矩阵、建设一批人工智能人才实训基地、形成一个人工智能品牌峰会。

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围绕产业发展、创新应用、平台载体建设三个方面,实施产业创新引领赋能、应用融合先导赋能、载体壮大提升赋能三大行动,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助推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打造国内领先的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高地和智能产业集聚高地。

2020年8月21日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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