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山东省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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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山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鲁科字2018129号)和《山东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鲁科字2018124号)的要求,推动山东省人工智能学术研究和产业进步,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将开2021年度山东省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申报具体奖项分为卓越贡献奖、优秀青年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5类奖项。人工智能卓越贡献奖、优秀青年奖奖励个人,不设等级。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奖励团队成果完成人、科技进步奖奖励项(成果完成单位和成果完成),分设一、二、三等奖。山东省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优秀获奖项目符合国家级奖项评奖要求的,可优先经学会提名推荐。

二、奖励范围

山东省人工智能科技奖面向全省人工智能及相关行业,主要奖励在人工智能领域科学研究与普及、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实现产业化方面取得卓著成绩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符合《山东省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卓越贡献奖:在智能科学、技术和工程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贡献巨大,在山东省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工智能科技工作者。

2.优秀青年奖:在人工智能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突出创新成果的青年科学技术工作者,截止2021731含当日)年龄不超35周岁。

3.自然科学奖:在智能科学技术领域取得原创性科学发现,被我省自然科学界公认度高,以及为推动学科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4.技术发明奖:在智能科学技术领域从事技术发明、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成效显著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5.科技进步奖: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创建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产业或著名智能产品品牌,推进我省智能科技产品创造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单位和成果完成人。

(二)其他要求

1.符合《山东人工智能学会科学技术奖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作为第一完成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类奖项(山东省人工智能卓越贡献奖和山东省人工智能优秀青年奖两类奖项不在限项范围内);

3.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方面的争;

4.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不在本奖项的受理范;已解密或者不保密的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项目及其完成人申报与被推荐本奖,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提供相应的解密或不涉密证明材料。

四、推荐途径

山东省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采取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具体接受以下单位和个人的推荐:

       1. 学会理事以上单位会员,可自荐,限推荐1项;

       2. 学会下属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原则上,每个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推荐数量不超过6个;

       3. 山东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均具有推荐权,推荐数量不限;

       4. 不满足上述1、2、3条推荐条件的,可通过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2名理事联名推荐,每位理事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

五、申报方式

依据《山东省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各单位及个人在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官http://www.sdaai.org.cn/查阅山东省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相关内容,并进行相关推荐申报工作。

六、申报及截止日期

申报工作从通知发布之日启动2021530日截止,并将电子版材料(签名和盖章页需发送签字盖章后的扫描版本)发sdaikj@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广乐

  0531-8869301715650078988

  sdaikj@163.com

  http://www.sdaai.org.cn/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1500号山东大学软件学院科研楼418

 

附件:1、山东省人工智能卓越贡献奖推荐工作手册

         2、山东省人工智能优秀青年奖推荐工作手册

         3、山东省人工智能自然科学奖推荐工作手册

         4、山东省人工智能技术发明奖推荐工作手册

         5、山东省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手册

 

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

20214 

2021年4月7日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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